各系、公共基础课教学研究部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,各部门:
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推进公司毕业生就业工作,根据《关于实施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实施方案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中新就业〔2014〕2号)文件精神,经初评、审核、公示及经理办公会议审定,决定授予医学系护理学专业、管理学系市场营销专业、财务与会计系财务管理专业等3个专业为“2014年就业工作先进单位”;对初次就业率达到70%的护理学等18个专业给予通报表彰。
希望各系、各专业认真学习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,开拓进取,协同创新,注重实效,全力开创公司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,进一步促进学院的科学发展。
中山大学新华学院
2015年3月18日
附件
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4年度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及初次就业率达到70%以上的专业名单
一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(共计3个)
医学系护理学专业
管理学系市场营销专业
财务与会计系财务管理专业
二、初次就业率达70%以上专业(共计18个)
护理学专业
市场营销专业
会计学专业
财务管理专业
经济学专业
经济统计学专业
英语专业
行政管理专业
药学专业
生物医学工程专业
汉语言文学专业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
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
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
电子商务专业
工商管理专业
法学专业
艺术设计学专业